11月22日,资产基建处与财务处、审计处及后勤管理处组成查勘小组,前往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(创新中心)对其申请报废的国有资产(YJY-GD-134、YJY-GD-132两台打印机)进行现场查验。
经现场查验核实,以上两台打印机已无法正常使用;同时第三方公司华蓥市泰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评估结果显示,其维修价格已超过原值。根据《广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《广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》(广安府办发〔2024〕3号),经现场查验核实并研究,同意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(创新中心)报废以上两台打印机。
下一步,资产基建处将对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(创新中心)报废国有资产(YJY-GD-134、YJY-GD-132两台打印机)的全过程进行监督,督促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(创新中心)按规定处置报废国有资产,将报废残值上缴市财政金库,做好资产账目调整。
